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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規范全?荚嚬芾,及時處理考試過程中的突發情況,嚴肅考風考紀,培養學生誠實守信的優良品格和作風,本學期繼續實行校級考試巡查(巡查分組安排見附件),巡查人員包括教務處處長、副處長;學生處處長、副處長;學院教學副院長、學院副書記。巡查主要內容如下:
(一)考試前巡查
巡查人員提前到崗,檢查各考場開考前的準備工作。具體檢查內容包括:
1、監考教師應提前到指定的考場,在考試前進行清場;
2、監考教師按隔位就座的原則在黑板上寫出隨機編排的座位號,學生按名冊座位號對號入座。
(二)考試中巡查
巡查人員考試過程中進行巡視,檢查監考教師是否在崗,是否履行監考職責情況。具體檢查內容包括:
1、監考教師應保持一前一后,不得使用無線通訊工具,不得擅自離開考場;
2、監考教師嚴禁玩手機、閱讀書報、批閱試卷、聚集聊天和做與監考無關的任何事情;
3、監考教師不得向學生暗示答案。
(三)巡查情況處理
監考教師如有遲到早退、未清場,監考時玩手機、聊天、看書報、批閱試卷、使用電腦、收發試卷不規范等情況,請巡查人員在巡查情況記錄表中記錄違紀情況、時間、考場號、監考人員姓名等。必要時可與教務處教務運行中心聯系,并協助處理。聯系電話681004孫老師。巡查后將表格交至教務處307。
2020-2021學年第一學期校級巡查分組安排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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